動線改造提案:新北市新店區復興建國路口
新店區復興路是縣道106號公路的重要路段之一,東端以景美溪橋銜接木柵、西端以秀朗橋銜接中和,也是文山、新店地區進入省道臺64號快速公路的重要路徑。雖然於新店區境內僅有約1.6公里,步行就能走完。整條路僅有五處路口,卻有四個路口都銜接重要道路,其轉向比例也都相對吃重。
尤其,因為復興路未能平面銜接省道臺9號公路(北新路),往來景美的所有車流都會在順安街轉向;加上銜接文山區景興路與新店區中興路的橋樑始終未能開闢,因此一併肩負景美往來國道三號新店交流道的車流。有此可知,復興路位居景美、木柵、新店及中和的交通要衝地帶,其車流量與動線複雜程度應超越大坪林的北新民權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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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圖台查詢可知,新店都市計畫規劃了中興路北延至景興路的橋樑,但是臺北市都市計畫並無這種打算。 |
觀察中正路口已繪製路口導引線,汽車通過時跟著導引線前進,尚且能夠進入正確車道;但在建國路,因為原車道變成左轉車道,整個車道佈設會向右偏移,導致所有車流無法對上原有的車道,內側車道變外側車道、外側車道變成慢車道。若依照肇事責任歸屬來看,這樣的佈設方式無疑是有爭議的,因為外側車道駕駛人可以主張直行動線應是左偏回到外側車道;但是內側車道駕駛人也可以主張車道近端應對齊遠端,外側車道反而要打左方向燈才能進來。
針對此一問題,筆者提出以下數點建議,並繪製相關圖說:
- 觀察該處路口為多時相號誌,且左轉車流眾多,故停等車流具備延滯特性,建議往中和方向透過削除部分分向島,改以槽化手段設置左轉專用車道,以確保直行車流之順暢。
- 建議往木柵方向於遠端調整車道線型以配合新設左轉車道,同時於近端調整分向島端頭以導引車流,並施作行人庇護島以維護行人安全,避免建國路左轉車流與行人衝突。
- 復興路80巷建議標繪道路邊線以顯示行車範圍,鄰近聯勤新店西營區側則繪製「此路不通」標字並設置「指65」標誌;路口寬廣處則依需求設置「指64」標誌以供會車。
當然,僅繪製導引線固然是主管機關認定的當下最佳解,然而長期來看,攸關財產與安全的道路工程應追求完美,讓駕駛人更能直覺操作並降低衝突。筆者認為,很多方案投書到主管機關卻未能改善,癥結點在於主管機關如何認知這些問題,以及對於問題的「求有」還是「求好」等心態。簡單來說,在考試作答時,每個人欲達成的目的不同,例如只要及格或是追求滿分,作答品質自然有所差異。很可惜,我們很難預料公務人員中誰是求及格、誰是求滿分的人,所以運氣好碰到可以改造中興新村圓環跟省道14號公路標線的承辦、運氣不好則碰到堅持人行道只是地磚的傳奇人物。
在投書許多案件之後,筆者認為許多地方政府不但未能妥善運用稅金,還把稅金放到疊床架屋的地方。這些問題的關鍵在於,我們的地方政府是否具備懂得分配資源、懂得刀口在哪的公務人員;就像我們投資會找一個優秀的經紀人處理資產,但我們的稅金可不一定有優秀的經紀人在管理,而是一群服務品質不同的團隊在處理,那麼我們地方政府做出來的市政績效與品質,當然難以有標準化與高品質的成果。
在這項案件之中,主管機關傾向於維持現狀並「等待」對的主管機關改善,這是非常標準化的寫法,也不知道是不是標準答案。但如果承辦要把這件案子處理好,應該要把圖說一起提供給養工處,作為未來改善時一併參考的依據,這樣至少觀感會比較舒服。當然養工處可能會說:「為什麼要處理你們交通局的案子?」或是回覆說:「目前暫無相關規劃。」但這都是後話,還是要等到案子被真正送進去後才能評斷。另外,因為當時分派案件不屬於養工處的案子,養工處也沒有義務要回覆陳情人,顯見主管機關內部的分案機制仍有加強之處。
筆者必須承認,自己比較厭惡公部門,但這不是因為政治立場,而是已經認清公部門的風氣與文化。這樣的風氣可能導致某些主管機關存在傲性,民眾原本從對公共政策有所期待,到很鐵不成鋼,最後直接變成「理性無知」的狀態,放棄爭辯而轉為調侃。不論民眾如何陳情申述,也都僅能針對「既有的」計畫或工程建議,而無法自主提案。有人會問:「進入公部門或顧問公司能夠改變現狀嗎?」那筆者可以分析以下情形:
- 身分為民眾,透過民意信箱陳情,市府立案但不採納,再透過滿意度調查或後續追蹤補充說明迫使改善。
- 身分為顧問公司規劃人員,透過自身經辦案件的工作會議、透過主管核准的公文來往或直接聯繫承辦,甲方回應不可行。
- 身分為主管機關公務員,透過向上呈報建議,結果直接被主管駁回。
雖然筆者碩士論文主體與公共政策有關,也知道公部門有所謂預算問題與程序問題,從文獻當中也能理解政府內部已有眾多研究與討論,都是在針對現行政府制度的批評與建議,一樣缺乏創制的作為。這些疑慮與建議是否有被採納並執行,則又是另一回事,也就是不論是從外部或是內部的推動,都沒有辦法一下子就達到目的。經由逕自比較各種方式的可行性,自然還是以民眾較佳,因為隨時都可以拿著「案號」來不斷陳情上訴;相較於身為乙方或市府員工,以民眾的名義來提出建議,比較沒有包袱且不必經過層層阻礙就能上達。
對於民主國家而言,參與公共政策的管道非常多,但是「立案處理」跟「採納執行」完全是兩回事,尤其筆者本身是都市計畫從業人員,處理眾多民意程序,例如公聽會、公開展覽、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及人民陳情案。然而,即使在都市計畫程序上有許多可以維護自己權益或伸張理想的管道,仍然會因為諸多因素不被採納,遑論其他領域的議題有沒有一套完整的流程與管道能夠讓民眾參與,因此改變交通政策的首要之務仍然是建立如同都市計畫程序的嚴謹制度與標準作業程序,至少在計畫推動或政策實施的過程中,能夠被更多民眾看見並參與。
最後,筆者認為這個路口雖然只是一座比較單純的路口改善,圖說繪製時間遠低於其他申訴案件,但主管機關的經典回覆,再次彰顯公務體系本身的能量,可能難以具備成為「公僕」的能力。由主管機關的態度,可以窺見其部門介面問題存在已久且極為常見,但完全沒有及時的管道溝通處理,並且具備部門本位主義;再來,則是公務人員手上可能還有其他部門案件要執行,沒空理會民意陳情的「額外任務」作業,也有可能年度預算早已排完,根本無法處理新增事項。
政府機關的諸多問題,顯見資源並沒有有效利用。從民意信箱投入到機關,再到分案處理、意見回覆並解決的過程,若結果令人感到更加不滿,不免令人懷疑稅金跑到哪去了?為何要花錢來養這種公僕?因為民眾之所以撰寫民意信箱,絕對是有問題需要解決,但是公務人員始終將其當成考試題目來解題,答案標準但難以讓人接受,尤其身為常用市長信箱的民眾來說,之所以投市長信箱不是投局長信箱,就是為了解決跨部門的問題,所以對每個單位的權責早已非常清楚,不必再花時間解釋是誰的權責,重點在於要不要解決及如何改善。說了這麼多
說了這麼多,問題還是要解決。為達成目的,筆者當然也準備了平易近人的版本再次陳情,以最簡單的導引線引導車流續進至下一車道,此舉果然成功。此外,因應中正路口外側車道可能掉進藍藍路的問題,筆者也加碼建議繪製導引線來改善,至少在交通局有限的資源與知識之下,減緩現況車道配置不良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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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興建國路口折衷方案,路口導引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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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碼復興中正路口改善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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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陽春白雪到下里巴人的奇幻旅程。 |
一個好的專業人員不只是會考試就好,而要有道德、邏輯及美學的素養;但對於某些只知考試的公務人員來說,這些都不是他們考量的項目,他們是聖經形容的「稅吏」與愛因斯坦所稱「訓練有素的狗」,只會在意能否結案。若國家政府機關內部充斥著這些人,實為得不配位,也是社會資源的浪費,應有機制予以清除。最後,節錄愛因斯坦的原文如下:
It is essential that the student acquires an understanding of and a lively feeling for values.
He must acquire a vivid sense of the beautiful and of the morally good.
Otherwise he--with his specialized knowledge--more closely resembles a well-trained dog than a harmoniously developed 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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