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線改造提案:溪湖鎮二溪河東路口

減少短距離內大幅偏移才是道路改善的精髓。

彰化縣溪湖鎮二溪路為轄管縣道148線,起點為芳苑鄉台17線,迄點為芬園鄉溪頭橋,全長約41.365公里。彰化縣政府工務處表示,在2022年底有民眾反映二溪路二段與河東路交叉口周邊道路品質不佳,因此進行長度約150公尺道路整體改善,在2023年2月完工。

其中,最困難的改善點為雙丁字路口欲增設左轉車道,然而路口距離不到30米。縣政府工務處解釋,從規劃設計到現場放樣,漸變段卻無法依循相關設計手冊達到標準,僅能就現況辦理調整。筆者認為縣府工務處已經盡力完成,但也可能因為技術限制,導致現場空照圖看起來仍有不完美之處,遂事後諸葛逕自提出數點建議:

  1. 若未來欲建設實體設施,如人行道、分向島等,請依行車動線釐清路側設施範圍。
  2. 未來進行相似改善計畫時,可先行依車流動線向外推出軌跡,再依照行駛軌跡順修標線配置,較能達到動線順暢之效果。
  3. 漸變段若無法於路中完成,亦可考慮自路口近端起算,惟須注意相對應的標線設置供用路人預備匯出。
依照縣府工務處的空照圖,完工後之動線尚顯扭曲,美觀性仍有待提升,故筆者採取以下作法改善:
  1. 先行描繪行車動線,並向外推出行駛軌跡。
  2. 未受行駛軌跡覆蓋之區域,予以槽化或實體填滿。
  3. 轉彎軌跡較急促之區域,與以彎道加寬。
  4. 平行軌跡之間加繪標線。

雖然縣府宣稱已通盤檢討車道寬度及保護行人設施等,但實際上並未有行人庇護設計,且外側車道仍有過寬情形。由於標線本身並不具備物理上的保護能力,故筆者仍認為道路改善計畫的步驟必須確立,應優先以行駛軌跡劃定行車範圍後,其餘空白區域則應以實體填補,如此除能明確界定各種使用區域之外,也能發揮真正的保護功效。

原圖有多處車道偏移且動線不甚完美。

畫上動線之後,可見仍有多餘區域。

多餘區域填滿。

實體設施與標線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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