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由德國高速公路檢視國內車道指示標誌

連速限標誌都是一車道一個。

德國車道指示標誌有幾項優點值得設計者注意,在歐陸及不列顛群島地區也有採用,筆者認為其設計裡面與邏輯也可用於檢討國內高速公路車道指示標誌的缺點。筆者觀察,德國高速公路車道指示標誌的邏輯,是按照「真實的道路環境」來決定配置方式,其顯著特徵如下:

  1. 按照車道數決定箭頭數,每個箭頭對齊下方真實的車道。
  2. 相同性質之車道共用同一牌面、不同性質車道獨立牌面,於複雜匝道即可分門別類。
  3. 按照遠近排列目的地順序,用路人可預先調整車輛操作方式。

第一項特徵與國內高速公路車道指示標誌的邏輯相同,但因為少有共用牌面的安排,所以國內極少見到,需搭配第二項特徵使用。

第二項特徵的邏輯則是國內可以參考的對象,特別是同一性質車道共用牌面,代表牌面範圍下方所有車道都會到達同樣的地方,而非像義大利一樣各車道不同的車道指示標誌。目前國內高速公路的排列邏輯是後者,亦即最遠的目的地在最內側、最近的目的地在最外側,這樣排列的缺點是內側常有車輛占用,違背高速公路的正確使用方式,也顯現國內主管機關過去並不重視如何使用高速公路,駕照更不可能納入此類題目。

雖然高速公路皆以高速行駛為目的,但因為車種及駕駛習慣差異,不同車輛有不同的行駛速率,正確的高速公路使用方式是以外側車道為主,超車時才使用內側車道,俟超車結束後再回到外側車道,把超車道留給車速更快的車輛。國內的高速公路並未建立「外側行駛、內側超車」的普世觀念,導致車輛速度差異分布不均,產生突然變換車道或追撞的風險,不僅再度降低車流速率,甚至增加事故率。

雖然牌面安排並非導致眾多高速公路事故的的主因,但若車道依照目的地分配,就是間接建議目標較遠的慢速車留在內側車道,反而快速車為了超車須不斷變換至不同車道,增加駕駛的風險並降低整體效率。所以筆者認為,共用牌面的作法才是較正確的方式,尤其德國高速公路許多路段不僅能維持無速限(常態車流為142kph),卻同樣保持低事故紀錄,其背後仍有眾多可借鏡之處。

正確使用車道的觀念,也對於自動駕駛車的行駛方式設定非常重要,讓自動駕駛車透過法規的邏輯來實現安全行駛,釐清該行駛於哪條車道、何時該超車等。

各目的地分門別類排列,容易辨識且邏輯一致。

在這張圖可以觀察到第三項特徵。德國高速公路車道指示標誌之目的地排列方式,係為按照箭頭方向由下至上依照距離排列,所以用箭頭上指的邏輯來看,近的目的地在最下、遠的目的地在最上;若同一匝道有不同方向,其預告牌面一樣按照「下匝道後的距離」排列。以下圖路牌為例,往漢諾威、卡賽爾或多特蒙都是同一條路,三個車道都可繼續行駛,只是多特蒙比卡賽爾近、卡賽爾又比漢諾威近。

至於旁邊的兩條車道,可以由地面標線看出屬於減速車道,且有兩個匝道分別通往科隆與慕尼黑。德國高速公路車道指示標誌透過牌面分割來區分是否向外分離減速車道,因此不同「方向」的車道是各自獨立牌面的,這是國內高速公路可以再加強的部分。

在大多數的情境之下,匝道之前都會有向外分離的減速車道,但在部分轉向車流量較大的路段,或是高速公路終點欲銜接至系統交流道時,會有主線車道分割的情境,此時透過將欲分離之車道獨立設置牌面,則有助於預告駕駛人,若要維持主線行駛就應至「共用牌面」指定的車道範圍內。

下圖則顯示往漢諾威方向的匝道共有兩車道,且兩車道都會維持到最後,進到指定的車道範圍就可以了。而A10是柏林的環狀高速公路,按照地理邏輯來看,A10出去之後還要轉往A2才會到馬德堡與漢諾威,再從漢諾威轉A7才會到漢堡,所以漢堡最遠。而漢諾威是加掛上去的目的地,最後應該會更新成整體的牌面,由上而下依序為漢堡、漢諾威及馬德堡。

只有四到五個目的地可以選擇,高速通過之下可以快速決策。

雖然德國人有守法的習慣,但歐洲高速公路使鄰近各國的用路人皆能進入,加上德國高速公路不收費與不限速的誘因,難保各國用路人對高速公路使用方式的一致化,或是所有用路人均能熟悉道路環境,像是從德國、奧地利或瑞士翻過阿爾卑斯山來到義大利,標誌標線的邏輯就完全不一樣。因此,除了歐盟成員國均應維持相近的交通規則之外,交通標誌標線的邏輯也應整合,透過牌面上的細節的安排,在高速行駛的情境之下就能容易判別路徑,同時維持整體車流的秩序;對於先天不良的高速公路交流道(例如沒有空間向外設置減速車道),則能透過車道指示標誌的輔助來達到預告車道分離的效果。

因德國位處歐洲中心,周邊各國往來頻繁,故高速公路安全的維持,除了建立在法規的對應(例如規定行駛外側車道)與用路人的觀念上,如有錯誤使用可透過工程的拉力與執法的推力同步導正,相互配合。近幾年雖然有團體要求德國高速公路設置速限,但其理由以環保與噪音為主,最後還是被主管機關與聯邦議會壓倒性否決,顯見高速公路的不限速被德國人視為環保議題而非安全議題的有趣現象。

另外,除了前述的工程、教育及執法之外,德國也想到了「急難救助」的4E元素,規定高速公路在塞車時必須靠邊行駛,其邏輯在於預想「塞車有可能是因為道路事故所致」,故留設救援空間供緊急車輛通過,進而爭取救援時間以降低事故死亡率。臺灣身為海島國家,並不會有他國車輛往來,但交通安全原則乃普世通用的理念,國內交通事故死亡率居高不下乃不爭事實,最終仍應借鏡先進國家才是。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翻譯:富士山輕軌計畫面臨技術挑戰

翻譯:日本地方鐵道如何吸引運量?

翻譯:瑞士國鐵採購全新貨運機車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