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計圖看交通:新竹市都市計畫

1. 路口幾何
交叉路口因應車輛轉彎,於轉彎處皆設有截角。截角之設置可為斜角或圓弧,前者為路口視野考量、後者為車輛轉彎軌跡考量,故於建築線指定上可採斜角、路緣石設置上則採圓角。圓角轉彎半徑應依設計速率及設計車種決定,但市區道路之路口轉彎半徑應限制轉彎車速之功能,予以縮小以迫使轉向車輛減速並注意路況,否則容易造成轉彎車速過高,於路口處增加肇事風險,並導致不同車種轉向之同向衝突。
此外,道路相交宜盡量趨近於90度垂直,如此左右視野相等,轉向較容易操作且能獲得完整視野,尤其大型車。若路口為銳角轉向,則死角範圍較大且不易觀測來車,產生易肇事路口,故在都市計畫或新闢道路的過程中,應盡可能消除畸形路口,並進行路口幾何改善予以正交化,將有助於降低未來交通事故發生機率。經觀察該計畫區現況,幾乎所有路口皆調整為垂直交叉,值得借鏡。惟右轉槽化車道若與原車道呈一直線,至路口處成為一處急彎,突然出現低轉彎半徑之線形是否增加事故隱患,仍應視事故情況調整右轉線形並檢討槽化之必要性。
斜交路口應妥善正交處理。 |
2. 道路用地寬度
同一道路應統一路寬,除了有助於未來車道規劃並促進車流順暢之外,也有助於指定路側建築線。若道路用地寬度不一致,則徵收成本較高,且兩側地主權益將受影響,例如可建築範圍縮減等;且多餘道路用地若未能妥善設計,日後也將形成畸零地,且建築線不一致更造成市容凌亂。因此,若多於道路用地被作為邊坡、土堤或道路附屬設施,但未來兩側土地使用分區可臨路開發,則仍需令其建築線一致,或額外劃分為綠地、邊坡用地或其他適當公共設施用地。
道路範圍未能妥善配置,則建築線必也混亂。 |
3. 路網層級
高速公路交流道不可直接鄰接市區道路路口,因兩者之駕駛行為與目的性差異較大,故行駛在兩種道路上採取的行為必然不同。通常高速公路的目的地為交流道,但市區道路的目的地則為門牌或特定場所之停車場,前者重視快速機動性(Mobility)、後者則重視可及性(Accessibility);因此,作為兩種不同功能道路之銜接緩衝,高速公路下匝道後之車流,應包含減速、緩行、停等之變化,才可轉換為市區道路之駕駛行為。
而駕駛人從高速公路下匝道之後,必然逐漸減速、觀察市區道路之車流,然後依照自身的目的地,採取直行或進一步匯流進入內側或左轉車道。故高速公路之車輛下匝道後,其動線長度除了最基本的交織段(下圖)之外,若按照駕駛行為來劃分,其內可再細分為三段,即:
- 減速、停等匯入外車道(Wait and then merge into outside through lane)
- 交織路段(Weaving Section)
- 減速、儲車段(Deceleration and Storage)
高速公路匝道匯入市區道路示意圖。 |
高速公路匝道匯出市區道路示意圖。 |
若高速公路交流道出口與市區道路交叉口之距離越短,則市區道路與高速公路之間的交通影響必越大,尤其是尖峰時段。由於市區道路路網結構已定型,且交流道周邊腹地有限,這時就必須參酌同為緊湊發展的歐洲城市,透過車道瘦身與圓環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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