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提問:電扶梯能不能當作樓梯使用?

圖片示意僅供參考,如有雷同純屬兒戲。

究竟搭乘電扶梯能不能在上面「快速通過」或是當成樓梯來爬?這個爭議始終爭論不休,持正反意見的民眾都有各自的理由,有人認為基於安全性或是「機械原理」所以不能在上面走動,但有人則認為應該維持原本的規定讓出左側空間。但我們認為其背後原因並非誰自私的問題,而是「在電扶梯上行走易引起碰撞,導致人身安全疑慮」的議題,這項議題也可以追溯到電扶梯本身的設計理念。

首先,我們檢視幾個《捷運叢書》提供的相關數據:

  1. 電扶梯踏階寬度不得少於1,000mm,且不得大於1,020mm。
  2. 緊急疏散寬度不得少於550mm (約成人肩膀寬度)。
  3. 無障礙驗票閘門寬度約為1,100mm左右。
  4. 步行上樓梯速度約為每秒0.25公尺。
  5. 步行下樓梯速度約為每秒0.3公尺。
  6. 電扶梯運作速度為每秒0.65公尺。(以過去宣導每分鐘39公尺換算)

在捷運工程實務上,緊急疏散情境下設定的緊急應變機制為:

  1. 禁止旅客進入付費區。
  2. 所有驗票閘門自動開啟。
  3. 所有電扶梯皆停止運轉。
  4. 電梯禁止使用,以樓梯及電扶梯作為逃生路徑。
  5. 維修中的電扶梯無法作為逃生使用。

這裡有幾個有趣的數據,成人肩寬大於或等於0.55公尺,但電扶梯的寬度卻只有1公尺左右,那麼電扶梯要如何容納兩個成人完全並肩站立在電扶梯上面?更何況有人在上面走動即類似於疏散狀態,且動態移動所需的面積又更大,這使的動態者與靜態者之間的衝突在所難免,其危險性並不一定是動態者本身的危險,而是碰撞側板或旁人之後造成的後果。

電扶梯的本身的設計並不是為了逃生疏散使用,遇到緊急狀況就是靜止變成樓梯,如此才能提供人們在上面走動。另外,目前臺北捷運公司宣導老弱婦孺應盡量搭乘電梯,但在緊急狀況時,電梯停止運作的狀況下,電扶梯就必須容許這些族群作為逃生路徑。

在電梯無法使用的狀態下,逃生人群之中有體力不佳或有無障礙需求的乘客在所難免,加上寬度可能不足的情況則可能又更慢。如果因情況緊急而使旅客加快逃生速度,讓實際上下樓梯的速度變的更快,則人群容易產生推擠踩踏,讓電扶梯維持運作的方式更危險且不可行。這些變數都使得逃生環境與預期的逃生效果產生不確定性,也因此逃生的設計必須更趨於保守。

有些人質疑,為何無法搭配電扶梯的運作來逃生?事實上,在電扶梯上步行較為危險,是因為一旦人們在電扶梯上走動,速度會是每秒0.9~0.95公尺或更高,但側板仍然是靜止狀態。故其危險性在於,當人們跌倒時會下意識去扶側板,但電扶梯仍持續運轉,其結果就是被拖行、拉扯或捲入,加上眾人的恐慌效應更會造成嚴重的二次傷害。

既然電扶梯有眾多危險因子,那為何我們無法完全消除?在實務經驗中,任何一種設備都有其優缺點,甚至有些風險性也無法避免,但我們更不能因噎廢食,忽略這些設施帶來的好處。電扶梯雖然有其危險性,卻能夠讓使用者上下樓更加方便,只要遵守「緊握扶手、站穩踏階」的使用方式,發生意外的機率是非常低的。至於重量分配不均的問題,臺北捷運公司也已經澄清,我們不再贅述。

參考資料

  1. 電扶梯系統 -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電系統工程處
  2. 導正靠右讓左,找回站好站滿,不需蠻力,需要設計力
  3. 電扶梯意外頻傳 民眾安全須注意
  4. 三歲娃搭捷運扶梯靠左站險遭撞 母:不發聲就得忍不友善亂象
  5. 電扶梯宣導「兩邊都可站」? 北捷:僅權宜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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